吉县发改审字〔****〕***号
关于吉安县城区金家社区金家岭*号等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吉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吉安县城区金家社区金家岭*号等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为了改善城市危旧房居住环境,增强城市居民的幸福感,根据吉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关于吉安县****年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资金计划告知函》及县小额项目管理要求,原则同意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吉安县城区金家社区金家岭*号等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性质:改建
三、项目建设单位:吉安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四、项目建设地点:吉安县县城金家社区金家岭*号、福华社区龙背巷**号、房山社区江背**号、荆岭社区荆岭巷**号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改造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户数*户、*栋。改造内容为屋面改造防水、立面改造、木门窗更换、楼面与楼梯加固、吊顶修复、电线整治等。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筹资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及自筹。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一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申请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望接此批复后,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力促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年*月**日
吉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年*月**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