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的公告
2026-06-11
贵州/黔南州 招标采购
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的公告
贵州/黔南州-2026-06-11 00:00:00
关于公开遴选****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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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县****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推进我县农业生产服务标准化、综合服务全程化,根据省、州****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相关工作要求,我县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原则,拟遴选承接本年度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服务内容

重点围绕水稻、玉米、高粱等重要农产品生产,重点支持机耕、育秧、机播、统防统治、秸秆处理等环节为小农户统一提供专业化、规模化托管服务。

二、参选服务组织资格要求

参加遴选的服务组织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农业农村局依法登记注册备案并具有提供有效稳定托管服务能力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类企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有服务能力的供销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根据《中共瓮安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瓮安县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瓮委办字〔****〕**号)文件要求,鼓励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优先承接本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三)参与遴选的服务组织需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运营正常、信用良好,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四)参与遴选的服务组织需拥有与其服务内容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及农业技术力量,农机操作人员需持有效驾驶证和行驶证,能够按照时间节点按时高质量完成各环节作业任务。

(五)具有开展社会化服务意愿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和好评。

(六)为切实保障服务效果,优先支持安装机械专业监测传感器或农业用北斗终端的服务组织。

(七)参加遴选的服务组织必须接受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管理监督。对弄虚作假、骗补套补、转包分包、质量不达标、农民投诉多的服务组织连续五年不得承担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三、遴选程序

①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瓮安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登记申请表》(附件*)、服务报价单(附件*),并提供营业执照、设施设备清单、服务作业人员名单等证明材料,向所属乡镇)街道)提出申请;②各乡镇)街道)按照遴选条件对参选的服务组织进行初审;③乡镇(街道)审核后将《瓮安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登记申请表》及申报材料报县农业农村局;④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农技专家进行集中复核;⑤对符合承接条件的服务组织进行公示,最终确定承接的服务组织。

四、其他事项

*.申请表及报价单需以纸质版原件签字盖章递交,同时递交服务组织所有证明资料,所有申报资料需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接收材料时间为工作日*:*****:**,**:*****:**。

*.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潘胜美  联系电话:***********。

*.申报材料递送地点:瓮安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瓮安县雍阳街道北苑星城*栋)

附件:*.****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登记申请表.****

        *.瓮安县****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报价单.****


瓮安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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