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基层医疗机构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2026-06-11
安徽/六安 中标结果
裕安区基层医疗机构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六安-2026-06-11 00:00:00

裕安区基层医疗机构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基层医疗机构第二批设备采购项目第一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丰原医药营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号附楼

中标金额:肆佰陆拾万零贰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

品牌:迈瑞;

规格型号:****** ***;

数量:*台;

单价:******.**元/台。

五、评审专家名单:洪剑峰、吴雪兰、朱三汝、许先进、全华、陈颍、杨义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四楼,联系人:王主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裕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址:六安市响洪甸路***号卫生大楼*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省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六安市金安区市街道长安南路***号城投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工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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