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6-06-11 00:00:00
安华镇湖头村部分农田发包公告(第二次)
一、发包人:诸暨市安华镇湖头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承包项目名称:安华镇湖头村部分农田发包(第二次)
三、招标项目及标底:
标的物*:涨墟村山坞部分田地面积约**亩,湖头村霞茂畈及十组后部分田地面积约***亩,租期*年,每亩***元,起标价每年*****元起投,总承包期租金(起标价)为******元,投标押金*****元。(实际面积按测量为准)
标的物*:涨墟村山坞部分田地面积约**亩,租期*年,每亩***元,起标价每年****元起投,总承包期租金(起标价)为*****元,投标押金*****元。(实际面积按测量为准)
备注:①标的用途仅用于粮食作物种植,粮农补助全部给予农户。
②如遇国家及村征用,应无条件服从,村退回剩余期限租金,费用按国家政策补偿。
四、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
五、投标方法:明标暗投,最高价中标。参加投标者在投标前需缴纳相应押金,如需投两个标的,则应将相应押金叠加(如:投标人要投标的*和标的*,则需缴纳*****元投标押金),投标权仅限使用一次(如:投标人仅缴纳*****元投标押金,投过标的*,无论是否中标,都不能投其余标的),押金存入村账户。投标者报价不得低于起标价,否则作废标处理。如报价相同,则以招标人抽签确定。投标金额精确到佰元。中标者投标押金转为承租款,未中标者投标押金在**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前请投标人凭投标押金银行凭证来村部报名。
收款单位:诸暨市安华镇湖头村集体经济组织
开户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安华支行 银行账号:***************
请于****年*月** 日*:**前汇入此账户,开标时携带银行凭证。
六、承包款支付方式:承包款一年一付,首年承包款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预中标者放弃中标资格或逾期不付清承包款的,则没收其投标押金,另行发包。
七、随带资料:个人身份证原件(企业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八、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九、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分
十、开标地点:安华镇人民政府五楼开标室
十一、联系人:许致玮 ***********(工作电话)
诸暨市安华镇湖头村集体经济组织
诸暨市安华镇项目交易办公室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