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2026-06-11 00:00:00
*********学年度学生营养餐大宗食材供应商遴选(干调类及豆制品类)二次**********学年度学生营养餐大宗食材供应商遴选(干调类及豆制品类)二次合同公示
校园餐食材采购配送服务协议
甲方:安顺西秀聚优谷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根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编号、采购内容及单价
(一)项目名称:校园餐食材采购配送服务协议
(二)采购内容:校园餐所需的干调类或豆制品类食材。每月由甲方提供采购名录,乙方进行报价,若报价低、质量优,则参与中标食材配送;;
(四)采购单价:乙方参与报价,并按中标单价执行。
二、产品质量要求
(一)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的食材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乙方提供的食材问题引发第三方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须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并按协议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干调及豆制品类食材标准
*.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预包装食品须具有“**”编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预包装及散装食品标签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法规。必须清晰表示食材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干货、佐料、冻品及定型包装类食品等由甲方指定品类。
*.干货产品干爽、无霉烂、无虫柱,形状整齐、均匀、完整。
*.冻品类须符合相应的冷冻保鲜标准,无反复融冻现象。
*.豆制品类呈现该品类应有的正常色泽(如豆腐为乳白或淡黄色),无异常变色;具有正常的香豆味,无异味、酸味、臭味;表面干爽不粘手,内部无变质,口感符合品类特点;微生物及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含量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白豆腐表面平整细腻、无气泡、不出水、手持杨晃无晃动感,具豆香味、无涩味,每块重量约*.*斤;干豆腐表皮淡黄色、方形整齐、密实有弹性,每块重量*.*斤;素鸡外观呈圆柱形、淡黄色、无重碱味,切开后刀口光亮、无裂缝、烂心;豆腐丝芽体挺直、短而粗、无根,色泽白中带黄,无发黄、发黑、发青、断芽、烂头、烂尾及豆壳过多现象。
*.包装:提供安全卫生的包装物包装。
*.所有产品送达时,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个月。
*.质量检验报告:乙方应配合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抽检,并提供每年两次合格的第三方检验报告;同时,每批次干调类产品提供同批次的检验报告,且检验结果为合格;豆制品类食材需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
三、供货时间、地点、配送及验收
(一)供货时间:乙方根据甲方下单时间,将食材配送至甲方分拣中心。若乙方未能按时将食材配送至指定地点,须承担由此引发的食品安全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及间接损失。
(二)供货地点:甲方分拣中心处。
(三)配送要求
*.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乙方须做好进销台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障食品可追溯。
*.乙方禁止配送过期、变质发霉、出虫、“三无”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材。
*.乙方须拥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储藏库房,并配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配送车辆。
*.乙方在运输前必须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洁消毒并记录。
*.乙方企业法人及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及无犯罪证明,复印件(盖鲜章)交由甲方统一收集保管。
*.乙方需提供服务人员(业务员、对账员、驾驶员等)通信名录,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乙方需配备专业检测设备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食材进行检测,结果随货提供并存档。
*.乙方配送食材的交通工具、包装物须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相关费用(税费、加工、运输、上下车等)均由乙方承担。
**.在乙方进行配送作业时,需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
**.在乙方执行配送任务期间,若因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相关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进行的食材抽样检测,均不视为对乙方该批次食材的购买,乙方应在抽检后**小时无偿补足被抽检的等量同品质食材。若抽检结果不合格,甲方有权立即暂停乙方配送资格。乙方需进行有效整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直至甲方确认合格后方可恢复配送。此情况下,甲方仍有权就此次不合格产品追究乙方的责任。
(四)验收方式
乙方将食材配送至指定地点,由甲方与乙方安排专人在监控可视范围内现场交货、验货、签收。如出现品质问题,甲方要求退还货,乙方需在*小时内内完成退换;由此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的,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四、资质资料验证
在本合同签字盖章后*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下列证件或资料(加盖鲜章):
*.企业简介;
*.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许可证;
*.银行开户证明(开户许可证);
*.法人证明,业务委托书(附法人及业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合作生产企业的合同、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
*.法律、法规规定或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
乙方应尽可能向甲方提供前述证件或资料的原件,并应提供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须加盖鲜章),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乙方提供的证件或资料如有不实,除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五、服务周期与价格调整
服务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在履行服务协议期间,无条件接受甲方抽查、监督及考核,若达不到考核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协议。无特殊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报价定价,如当月遇特殊天气或疫情(如:非洲猪瘟等),引起物价大幅上调或下跌,经甲、乙双方协商,重新组织报价。
六、结算方式
(一)对账方式:乙方交付的货物数量,以经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签署的入库单为准。双方同意,鲜品类食材结算数量以学校收货签章的单据作为结算的最终数量。
(二)对账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账周期为每月一次,次月*日前乙方需持上月采购单与甲方核对,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
(三)发票开具:乙方应依据税法的相关规定,向甲方开具税率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开具发票后,应将发票直接交于甲方采购部,其他任何人员均无权接受。如乙方提供票据有虚假,乙方应承担一切损失及责任。乙方应在对账完成后*日内向甲方提供发票,因乙方原因延迟交发票的则顺延至下月支付。乙方的发票金额或其他书面文件与甲方验收单(入库单)不一致的,以甲方验收单(入库单)金额为准。
(四)付款周期: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送货后,双方同意唯一付款时间方式为双月结。
(五)付款方式:通过网银转账支付,乙方需提供准确无误的付款信息,若因乙方提供信息有误,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限制:本协议的销售货款只在甲、乙双方之间结算,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货款债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若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名称变更或主体资格消失等事由,乙方须至少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有权解除本合同,双方之间货款的结算仍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若乙方在结算货款时不能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合法发票,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甲方因此遭受的税费损失后再行支付乙方剩余货款。若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甲方有权拒绝乙方结算,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七)信息更新:乙方确认的付款资料应用于所有付款之目的,若需修改乙方在甲方合法的付款资料信息,乙方应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供应商付款信息:
开户行:
供应商名称:
银行账号:
(八)账款确认:乙方同意在甲方每月支付货款后对前期双方往来账务的明细视为已经确认,放弃对前期往来的异议和追究权利。
七、违约责任
(一)凡经相关部门或学校反馈,并经甲方最终核实确认乙方在食材品质、规格、配送或服务方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即计为一次有效违约。首次违约将扣减当月总货款的*%,此后每次违约扣除比例递增*%。同一自然月内有效违约次数累计达*次,或连续自然月内有效违约次数累计达*次时,甲方除有权按上述标准扣款外,亦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无需对乙方承担任何补偿。具体违约情形如下:
*.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例如:出现腐败变质、污秽不洁、生虫、混有异物)或含有有害物质等情形。
*.因乙方原因导致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地址等法定强制标识信息出现错误、遗漏或印刷不清晰、不易辨识的。
*.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
*.乙方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甲方人员存在辱骂、威胁等明显不当行为。
*.乙方未在规定时效内配送货物。
(二)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个人或公司。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及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将乙方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书面通报财政、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合进行处理。
(三)本协议签订后,若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单方面解除协议,乙方须向甲方赔偿因其违约行为所导致的直接及间接损失,且甲方有权拒绝退还服务保证金。
(四)若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全面,乙方须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及一切相关风险的责任。
(五)若乙方违反约定,导致甲方通过诉讼、仲裁等途径要求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评估费、鉴定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一切损失。一旦进入诉讼程序,乙方必须立即支付上述费用,不得以未支付为由进行抗辩。
(六)乙方在履行服务协议期间,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抽查与监督。在抽查及监督过程中,若乙方无正当理由阻碍或影响工作进展,且经甲方告知后仍未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协议,并重新确定新的服务单位。
八、不可抗力
(一)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校情、上级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协议时,经书面告知对方后履行协议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二)受损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文件等有效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给对方审核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是否需要进一步履行协议的补充协议。
(三)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已经付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九、争议的解决
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双方应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就本协议争议事项向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协议终止与解除
乙方在履行服务协议期间,无条件接受甲方抽查、监督及考核,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服务协议,乙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一)未取得与经营活动的相关资质,无法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材料的;
(二)提供各项进货凭证与所供货物不符的;
(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甲方相关管理规定的;
(四)拒不服从甲方合理管理要求的。未按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相关材料的,经甲方通知后乙方仍未提供的;
(五)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超过***天,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
(六)因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导致另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违约方已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的;
(七)甲方对乙方不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双方确认检查考核打分表(详情见附件*),总分***分,**分(含**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月考评不合格,扣除当月结算货款的*%,连续二个月考核低于**分的则退出供应商体系。(详情扣分机制以附件*为准)
(八)双方协议一致的其他解除情形;
(九)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导致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补救措施,以减少双方或对方的损失。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向对方提交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本协议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报告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
十一、协议修改
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需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的,由甲、乙双方就所需修改的内容签订书面协议修改书,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需严格执行本协议内容;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各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项下,双方对在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和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但为履行法定程序或因司法、行政等国家部门要求而提供的除外。本条款持续有效,其效力不受本协议终止、解除、无效或其他效力瑕疵的影响;
(四)乙方应书面整理工作联系簿交予甲方,若乙方更改相关联系人,需提前*日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更新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按该方式递送的文件及信息视为有效送达。一方联系方式变更的,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否则按原方式递送仍视为有效;
文件预览:
合同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