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NFJ2600586-01SGGH施工最高限价公示
2026-06-11
江苏/南京 变更澄清
JNFJ2600586-01SGGH施工最高限价公示
江苏/南京-2026-06-11 00:00:00
澄清修改公告
江苏/南京-2026-06-11 00:00:00
(江宁分中心) 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病房改造能力提升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次)
标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病房改造能力提升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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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
一、澄清修改内容
*.招标文件封面日期,修改为:“**********”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内容修改为:“/”。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第*条”内容修改为:相关费用:交易服务费由招标人和中标人按相关规定各自按比例承担,本项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计入投标报价,无论是否单独列出,均视为报价中已包含此项费用。
*.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中的发包人和工程概况,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项”中的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项”,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项”,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增加附件**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修改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其他说明”,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修改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的资格审查承诺书格式,详见澄清修改文件。
二、其他说明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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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江宁区城乡建设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