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立山区改建项目配套工程更正公告
2026-06-11
辽宁/鞍山 变更澄清
鞍山市立山区改建项目配套工程更正公告
辽宁/鞍山-2026-06-11 00:00:00

鞍山市立山区改建项目配套工程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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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鞍山市立山区改建项目配套工程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鞍山市立山区改建项目配套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改招标文件中的报名时间与开标时间,更改后与公告中的相关时间相符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 ** 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 ** 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办理问题请咨询 ** 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按照辽财采函〔****〕*** 号文件要求,我省政府采购推行电子评审,取消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网上按政策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名、并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报价及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书格式自拟,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体现),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本项目接收备份文件电子邮箱:********@**.***。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备份文件名:“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所投包号”(如:*****************鞍山市某某有限责任公司***) (*)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评审过程中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上“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字样),以方便交流。磋商会议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签字确认的相关表格采用现场语音确认的方式,代理机构将如实记录相关内容,并存档相关视频资料,为减轻供应商负担,将不再要求供应商在纸质表格上签字确认。磋商会议过程中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号第*幢*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东方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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