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6-06-11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邛崃校区多媒体教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伊然智慧(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号
被投诉人: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邛崃校区多媒体教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将大量“主观要求”作为技术要求,违反技术要求应该客观的法定要求,构成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将大量“客观但不可量化”的指标错误设置为评分项(▲),违反“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以及“采购需求中客观但不可量化的指标应当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得作为评分项”的法定要求,构成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第三章第*.*条中多处要求对“功能有无”而非性能指标的技术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验)机构出具的检测(验)报告”这一选项与采购需求的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属于以不合理、不必要的证明要求限制供应商,构成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四川省财政厅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