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河乡小阿昌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01号补遗公告 变更通知
2026-06-11
云南/丽江 变更澄清
九河乡小阿昌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01号补遗公告 变更通知
云南/丽江-2026-06-11 12:27:46

九河乡小阿昌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号补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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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河乡小阿昌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号补遗公告

项目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内容作补遗/澄清。本补遗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有不一致处,以本补遗为准

一、补遗/澄清内容

*.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页内容: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备有效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含中级)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含二级)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现改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资格,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即修改后与第一章/招标公告/*.*条一致。

二、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原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本次补遗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现顺延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三、其他

*. 请各投标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自行下载补遗文件及附件。

*. 除本补遗明确修改内容外,招标文件其余条款不变

*. 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补遗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九河白族乡人民政府

址:玉龙县***国道九河白族乡

人:和振川 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义明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黄山街道五台社区福地家园*期***栋*楼

项目负责人:毛志全 话:***********

监督部门: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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