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2026-06-11 00:00:00
古桑街道龙潭村境内约 *****.** 吨粘土(泥夹石)处置项目拍卖公告 (二次)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阅读次数: 】 【我要打印】 【关闭】古桑街道龙潭村境内约 *****.** 吨粘土(泥夹石)处置项目拍卖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
受盱眙县古桑街道龙潭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就古桑街道龙潭村境内约 *****.** 吨粘土(泥夹石)处置项目向社会公开拍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转让的土凹凸棒土废料位于古桑街道龙潭村境内,具体情况请竞标人到现场考察。
二、转让对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单位均可参加报名。
三、起拍价为人民币*******.* 元,本次转让成交总价一次性付清。
四、报名时间、地点:即日起至****年*月**日下午**时前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盱眙县金鹏大道*号原盱眙县五墩农商行院内)一楼受理大厅报名。
五、竞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竞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具体标室见院内显示屏)。
六、报名须知: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营利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意向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任一材料即可】;
*、受让登记表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意向竞买人承诺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
注:第六项报名材料个人须按手印,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
如征集到多名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则采用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人。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经批准后采取以不低于起拍价的价格与意向竞买人协议转让。意向人如放弃则视为恶意弃标,委托人有权不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
七、竞标保证金:
方式一:竞标保证金*万元,必须在报名截止前缴纳,保证金以数字人民币方式汇付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做好项目名称备注),并至交易中心一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票据(汇款人必须与报名人名称一致),逾期报名无效。
数字人民币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
数字钱包编号:****************
关联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盱眙县支行
注:个人首次开通数字人民币需**小时后才可以进行转账,意向竞标人需提前开通数字人民币。
方式二:竞标保证金*万元,必须在报名截止前缴纳,保证金以银行汇款方式汇付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并至交易中心一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票据(汇款人必须与报名人名称一致),逾期报名无效。
账户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
账号:**********************
汇入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
开户银行: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八、意向竞买人在被最终确定为受让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人签定《古桑街道龙潭村境内约 *****.** 吨粘土(泥夹石)处置项目转让合同》,并按照《古桑街道龙潭村境内约 *****.** 吨粘土(泥夹石)处置项目转让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如不及时交清款项以及签订合同,转让方有权宣布废标,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后中标人如弃标,其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不允许再参与本项目下次竞标。同时转让方有权要求弃标者赔偿因其弃标造成的损失即弃标价与最终成交价的差额。转让方则和有关部门有权将其不诚信行为报信用管理部门。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交易中心将根据转让人申请,将意向人缴纳的竞标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划转出租人,补偿转让人损失。
九、意向竞标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竞标方被确认为竞标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转让合同或拒付租金或放弃竞标,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号文件向转让方和意向竞标方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需以数字人民币方式进行缴纳。
十一、注意事项: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人参加转让。
*、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乙方需缴纳中标价的**%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如无异常情况给予退还。
*、本转让公告内容是最终签订转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受让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并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在项目方指定区域进行装载、清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安全、环保、超载、超限、经济、法律责任及风险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转让方仅负责粘土(泥夹石)堆放地村级以上矛盾协解,粘土(泥夹石)处置后在清运过程中运输、装卸、矛盾协调等所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积极配合处置工作,如发生无备案证明私自外运,即暂停外运,由相关部门对私自外运情况调查清楚后,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如因处置物外运引发信访、投诉和其他矛盾,即暂停外运,由受让方进行协调处理,处理完毕后再恢复处置。
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竞拍人在做出申请竞拍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转让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转让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十二、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段会计转让单位电话:***********植会计
盱眙县古桑街道龙潭村村民委员会
****年*月**日
*****;*****;*****;*****;*****;*****;*****;*****;*****;*****;*****;*****;*****;*****;*****;*****;*****;*****;*****;*****;*****;*****;竞标规则
一、本次粘土(泥夹石)的转让金起拍价为竞标单位,竞标者应按主拍人提出的加价幅度进行竞拍,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元或*****元的整数倍,否则应价无效。竞标人在应价同时应举牌并高声报价。
二、本次竞标采用无底价、有声竞拍的形式,竞标者应价与主拍人叫价相对应。主拍人对达到或超过起拍价的最后一轮应价重复三次报价,第三次重复报价无人应价的落槌成交。
三、竞标人在竞标时间开始前到达竞标会场,凭本人身份证签到,领取号牌,迟到者作弃权处理。竞标者应遵守会场秩序,服从会场管理,对扰乱会场秩序,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取消竞标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四、竞标开始后,不解答竞标者提出的任何问题,请竞标者会前对招租公告、规则及合同文本仔细研究,提出咨询,所有答复以书面形式为准,任何口头答复均无效。
五、投标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实名报名,本人亲自参加竞标。如果报名者以他人名义竞标,对其竞标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和后果转让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六、竞标报名人领取的号牌,只供本人使用或书面委托他人使用,书面委托他人的,竞标者须向交易中心出示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向交易中心申请竞标资格。中途发现冒名顶替或串通作弊的,交易中心有权终止其竞标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经允许交他人使用的,其后果由竞标者本人负责。
七、本规则解释权归转让单位所有。
古桑街道龙潭村境内约 *****.** 吨粘土(泥夹石)处置项目成交合同
甲方(转让方):盱眙县古桑街道龙潭村村民委员会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
依据项目拍卖公告(编号:**********)及竞拍结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标的
古桑街道龙潭村境内*****.**吨凹凸棒土废料处置、清运、外运权,乙方已现场踏勘,认可标的现状。
二、成交价款
*.成交单价:成交总价:人民币**********元(大写:**************)
*.付款方式:乙方于合同签订*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三、保证金约定
*.竞标保证金:*****元,按交易中心规定办理退还。
*.履约保证金:乙方按成交总价**% 缴纳,合同签订前付清;废料全部清运完毕无违约,甲方**日内无息退还。
四、清运处置要求
*.清运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超期甲方有权收回处置权。
*.乙方自行承担清运、装卸、运输、备案、矛盾协调等全部费用,负责办理所有合规手续。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环保法律法规,严禁无备案私自外运,承担一切安全、环保、法律及经济责任。
*.甲方仅负责协调村级以上矛盾,其余事宜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五、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付款、弃标、拒不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处置标的,并追究乙方责任。
*.乙方违规清运、私自外运、引发纠纷,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终止合同,已付价款不予退还。
六、其他
*.本合同与拍卖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交易中心、备案单位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争议协商不成,向项目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