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v}-2026-06-11 00:00:00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院本部(含西漕)餐饮服务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院本部(含西漕)餐饮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地址:丁香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上海新广玉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云华(男)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峨山路***号**号楼***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院本部(含西漕)餐饮服务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本部食堂(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号*楼),日均就餐人数约****人左右。
大餐厅面积****平方米,餐位***个。
包房*间,面积***平方米。
(*)驻西漕大厦食堂(杨高中路****号*楼),日均就餐人数约***人左右。
食堂面积***平方米,餐位***个。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项目为一招三年项目(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服务期限为*年。每年结束后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工作进行考核,并在相同采购任务的条件下确定次年合同的签订。如年度考核未通过或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的(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将重新采购。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金额(元):
*******.**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