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2026-06-11 00:00:00
韶关市民政局关于****年市辖区道路地名标志牌项目采购及公开询价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道路地名标志牌设置工作,切实提升我市地名管理服务水平,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开展市辖区道路地名标志牌项目采购,拟对市区褪色的道路地名标志牌进行更换,现就该项目面向有资质的社会机构开展采购及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韶关市民政局
二、采购内容
(一)项目内容
对浈江区和武江区现存在的***块褪色的道路地名标志牌进行更换。新更换的道路地名标志牌要符合相关标准,采用**反光膜材质(质保至少*年期限),中标机构要负责安装。道路地名标志牌图例如下:

(二)项目地点
浈江区、武江区辖区内。
(三)项目预算
总预算为*万元。
三、中标机构资格要求
(一)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项目所需的资质和配备完成项目合同所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没有重大违法或失信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相关要求
(一)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二)地点: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号韶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科***室;
(三)送达方式:邮寄送达,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四)报价文件封装要求:需要提供①项目实施方案(含服务团队情况、及报价单(原件)附报价单明细清单);②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③营业执照副本;④社会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⑤上述项目承接所需要的资质条件相关证明材料。⑥无重大违法或失信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密封装入文件袋,若因特殊原因上述要求中某项条件无相关材料,请正式附上情况说明。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机构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并满足采购服务项目要求,相关要求解释权归韶关市民政局所有。
(二)成交原则: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符合要求、质量、服务项目及相关经验材料等综合考虑确定申报项目,经市民政局评审小组确定后正式签订项目合同。该项目申报单位少于*个的,此项目无效。
(三)结果公示:采购结果将在韶关市民政局网页公告。
(四)申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申报将被拒绝或作无效申报处理:
*.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与购买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协议的。
*.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购买合同的。
*.具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联系人:植先生;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号
邮政编码:******
韶关市民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