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2026-06-11 00:00:00
沂水县沙沟镇原法庭及计生办房屋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年*月**日**时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竞价系统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 沂水县沙沟镇原法庭及计生办房屋,起拍价******.**元(伍拾陆万玖仟叁佰肆拾陆元肆角整)。竞买保证金******.**(贰拾万元整元)。 二、竞买人要求: 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的法人组织以及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存放地公开展示,标的物现状、规格、质量以实地勘察为准,由竞买人自行踏勘。位于沂水县沙沟镇原法庭及计生办。 三、竞买手续办理流程: 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分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操作流程:竞买人需严格按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下载中心《产权竞买操作手册》要求操作,流程如下:企业用户登录平台—注册账号(单位类型勾选产权竞买人)—完成诚信入库—申购本次标的—详细查阅本拍卖公告、网络竞拍规则、竞买协议等全部条款—确认申购—线上或线下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拍卖公司完成资格初审。于****年*月**日**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及时在平台查询是否到账(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号,账号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于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查询)。注:竞买人报名名称与打款账户名称必须保持一致,且汇款时需备注标的名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若因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缴纳保证金,或缴纳后未及时在平台查询致使系统显示未到账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报名生效条件:资格审查通过后、保证金足额到账且经平台核验确认,视为报名成功,获得本次竞价资格。 *、同一委托人不得代理多个企业。 四、特别说明: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于成交后*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缴入指定账户,并签订标的物移交合同,逾期未完成的,视为违约。 (*)竞买人一经参与拍卖,即视为对本次拍卖活动的所有条款完全认可,并对自身竞买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交易活动开始前,委托方有权收回标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需无条件服从,拍卖人、产权交易机构与委托方均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竞买人应对所提供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并造成损失的情况,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买受人须按合同约定时限,完成过户手续。 (*)买受人竞得标的后,标的移交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买受人未及时缴纳税费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本次拍卖支持线上、线下两种电子报名材料提交方式,竞买人需对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形,将在*年内不再接受其报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拍卖人提交*份纸质材料;若查实买受人存在电子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借资顶名竞买等行为,将取消其中拍资格,若已造成损失,还需承担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本次拍卖按标的物现状进行,若实物与拍卖清单不一致,以实物为准,且不调整成交价及拍卖佣金。 五、其他注意事项:在交易活动开始前,委托方有权收回标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无条件服从,拍卖人、产权交易机构与委托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本次公开拍卖的事项如有变更,拍卖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六、联系电话:***********
山东吉祥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