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6-11
四川/凉山 质疑投诉
德昌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凉山-2026-06-11 00:00:00
德昌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德昌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德昌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抵区朝霞街道状元城*号楼***

被投诉人:德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德昌县德州街道西宁街东段***号

被投诉人:凉山州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昌市海滨中路*号海门渔村三区***栋

四、基本情况

凉山州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德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德昌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当前评分标准未依法量化和细化,缺乏明确判断标准,扩大了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空间,易引发主观比较,难以确保评标公正统一。

投诉事项*:仅将投标人自身履约经验作为评审标准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应纳入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业绩,能直接体现产品技术成熟度,市场认可度及生产稳定性。

投诉事项*:要求供应商在中标前具备“车辆统一管理平台”并设为评审标准不合理,属于设定的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定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与货物质量无关,平台在故障处理及时性、有效性评判上存在局限,且高度依赖技术、缺乏面对面交流,增设投标人义务和成本,是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德昌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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