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民用“三表”专项监督抽查项目(交易公告)
2026-06-10
广东/佛山 招标采购
2026年民用“三表”专项监督抽查项目(交易公告)
广东/佛山-2026-06-10 00:00:00
广东/佛山-2026-06-10 00:00:00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民用“三表”专项监督抽查项目 |
|---|---|
| 采购项目编码 | ************************* |
| 项目业主名称 | 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选中介机构名称 | 广东省云浮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
| 合同名称 | ****年民用“三表”专项监督抽查项目 |
| 合同编号 | ************************* |
| 合同总金额 | ****.** |
| 履约人员 | |
| 服务期限说明 | |
| 服务内容 |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佛山市禅城辖区内生产的民用“三表”、公用企业已检未装的民用“三表”及居民使用的民用“三表”进行抽样检定,约抽样**个,并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抽样单及工作总结。 *.服务要求: *)要具有相关检测资质,有从事民用“三表”产品抽检经验的中介服务机构,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 *)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向企业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中介服务机构应留存并妥善保管审查报告原件或扫描件。 *)中介服务机构应积极配合采购方开展抽查及后续工作,应安排专人与采购方联系,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中介服务机构应遵循职业操守,尽职尽责,根据相关规范及要求开展抽查工作,并且按照抽查合同约定出具检验报告、抽样单及工作总结。 *)中介服务机构应对本次抽查企业或个人名单及抽查过程结果等相关资料予以保密,未经业主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透露信息。 *.本项目预算为****元,按实际抽查的数量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项目总预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