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26-06-10 00:00:00
东部湾区实验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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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湾区实验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坪山区东部湾区实验学校拟对东部湾区实验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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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东部湾区实验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洁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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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年*月*日前期服务费用,仍按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元/月执行,不适用本协议约定的价格标准。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续签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月度服务费由***,***.**元/月临时调整按每月***,***.**元(大写:壹拾玖万叁仟叁佰叁拾贰元捌角柒分)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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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变更原因:为严格匹配学校****年度物业财政预算指标,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确保合同金额与年度预算执行一致,结合项目实际履约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拟对现有物业服务合同价款进行阶段性合规微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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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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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深圳市坪山区东部湾区实验学校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丹坑路*号东部湾区实验学校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号区委区政府办公楼****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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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