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直辖县-2026-06-05 00:00:00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道镇中心学校
****年校服采购供货企业评选结果公示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司法厅关于加强我省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琼教勤助〔****〕*号)、《保亭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及我校《****年校服采购供货企业评选会议方案》《校服采购需求公告》等文件要求,我校严格依规开展****年校服采购各项工作,经集体决策、家长意向征集、选用组织组建、采购模式确定、供应商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实地核查、现场评审、集中投票等全流程工作,现已完成校服供货企业评选。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道镇中心学校****年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二)采购范围:本校及下辖前进小学、首弓小学夏装、秋装校服,支持单件选购,拟采购夏装***套、秋装***套(具体套数将结合****年秋季学期学生校服采购意向需求进行调整)。
(三)服务期限:****年*月至****年*月(三年)
(四)采购模式:选用组织自主确定供货企业(模式一)
(五)质量标准:严格执行**/***********《中小学生校服》、*******《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校服面料含棉量不低于**%,各项克重、工艺指标均符合采购要求。
(六)价格限价:夏装每套不高于**元,秋装每套不高于**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校服采购已纳入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经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联合家委会制定《校服选用工作方案》,面向全体家长开展采购意向征集,同意采购家长占比超三分之二,达到采购启动条件。
学校依规组建校服选用组织,成员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家委会代表、各班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组成,家长及相关代表占比不低于**%,设组长*名、监督员*名。选用组织依法选定采购模式一,并于****年*月**日—*月**日发布采购公告、接受供应商报名。
****年*月*日**:**,我校在多媒体教室组织开展供货企业评选会议。选用组织全体成员参会,全程完成供应商现场陈述、样品查验、资质审核、综合打分、实名投票、现场计票等环节,严格遵循质优价宜、少数服从多数评审原则,所有参会人员完成签到、会议纪要及表决材料签字,评审全程由监督员监督,流程规范、资料完整。会前选用组织已对所有报名供应商开展线上核查线下材料审核等,核实生产能力、质检体系及售后服务能力。
三、评选结果
经综合评审、集中投票表决,确定本次校服采购中选供货企业如下:
(一)中选单位
单位名称:惠安县凯鑫服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福建省惠安县螺阳镇五音村洋塘**号*
(二)产品参数及报价
*. 夏季校服
款式:藏青+白色拼接短袖上衣+藏青长裤
面料:精梳棉涤混纺,含棉量≥**%,上衣克重********,长裤克重********
中标单价:***元/套(可单件购买)
*. 秋季校服
款式:藏青立领外套+藏青长裤
面料:耐磨棉斜纹布,含棉量≥**%,上衣、长裤克重均为********
中标单价:***元/套(可单件购买)
(三)服务承诺
*. 中标企业负责校服生产、运输、配送、上门销售等全流程服务,按学校要求准时交货;尺码、质量不符货品,*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换货。
*. 校服质保期不少于*个月,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实行包修、包退、包换。
*. 对家庭困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群体给予校服费用减免优惠。
*. 配合学校完成校服留样工作,夏装、秋装各留存样品*套,用于后续抽检比对,严格遵守《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小学校服管理系列制度》。
四、公示相关事项
(一)公示时间: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即****年*月**日至*月**日。
(二)公示渠道:海南省学校校服采购成交公告管理服务平台、学校公示栏、各班家长微信群、学校官方公众号。
(三)异议受理: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次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我校校服选用工作小组反映,需注明异议内容、佐证材料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道镇中心学校行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竺老师
(四)其他说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我校将与中标企业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合同按规定报备保亭县教育局并对外公开。本次评选全套会议资料、评审表、投票记录、会议纪要等材料统一归档留存,接受主管部门、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道镇中心学校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