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6-06-10 00:00:00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单一)十七标段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单一)十七标段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医疗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单一)十七标段,本项目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三年,单年预算:******.**元/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设备激光发生器、治疗手具、谐振腔、光学模组、主控板均为科医人原厂专属专利设计,备件不对外销售;设备控制系统、能量校准、参数标定均设有原厂加密权限与专用程序,第三方无密钥、无专用工具,无法精准维修和光路能量校准。 二、医疗器械法规合规要求:关键部件属于医疗器械注册证载明组成部分,第三方更换配件会改变设备原有注册配置,造成合规失效,不符合医械监管及临床使用规范,存在监管处罚及医疗纠纷。 三、临床高风险不可替代:激光、强光设备直接作用人体皮肤,能量、脉冲、冷却系统精度直接关系防灼伤、防色沉、疤痕治疗效果。第三方维修易出现能量漂移、光路偏移、冷却失效,极易引发医疗安全事故,无法达到临床治疗质量标准。 四、授权服务渠道唯一:科医人未向第三方开放维修授权,仅原厂及官方唯一授权机构具备正规维保资质、持证工程师、原厂工艺及质量标准,无其他合法合规维保渠道。 综上所述: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只能向唯一授权供应商西安智健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采购维保。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七路以北、唐延路以东万达.西安***项目商业综合体第*幢*单元*****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张老师、唐老师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系人: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薛凌月、任媛媛、王嵘嵘、张瑜、杨万宇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锦绣河畔*号楼国际大厦**层
联系电话:************
六、附件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
| 十七标段**论证意见.***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