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骨科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更正事项]
2026-06-10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四川省骨科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更正事项]
四川/成都-2026-06-10 00:00:00

四川省骨科医院呼吸机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呼吸机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细则及标准中评审内容“技术参数要求”中的“具体标准和要求”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细则及标准中评审内容“技术参数要求”中的“具体标准和要求”更正为:

“投标人针对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中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 *、投标人针对“技术要求”中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一般技术参数条款指未标注“▲”和“★”的条款): 一般技术参数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技术参数要求中一般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分。 *、投标人针对“技术要求”中“▲”技术参数条款的响应得分规则如下: “▲”技术参数条款响应得分=(投标人满足“▲”技术参数条款的数量÷技术参数要求中“▲”技术参数条款的总数量)×**分。 注: ①本招标文件以一级序号数字(如 “*.”“*.”“*.”…)为一条(标题除外);数字序号下有多级序号的,以最小级数字序号为一条; ②针对标注“▲”号的技术参数,若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应按要求提供;若技术参数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产品说明书或彩页或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若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则该参数将被视为不满足。 ③针对一般条款的技术响应,若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计划编号:********************

*.品目名称:**********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号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本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以一体化系统推送的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骨科医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西一段***号

联系方式:郑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号*栋**层*号

联系方式:沈润莲、李序、张宏博、王小凤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润莲、李序、张宏博、王小凤

电话:***********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