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6-10 00:00:0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信息科技条线部分重点项目硬件资源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度信息科技条线部分重点项目硬件资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
标包一: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安联开启未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标包二: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省佳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标包三: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徽建技术有限公司
标包四: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城市云数据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号国元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号*楼
联系人:吴润航、杨宪
联系电话:*************、*************
公示截止日期: ****年**月**日**:**(北京时间)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号*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