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2026-06-10 00:00:00
隆昌市石燕桥区域性养老中心建设项目*隆昌市石燕桥区域性养老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标段(重发公告第*次)第*次答疑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隆昌市石燕桥区域性养老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第“☑(**)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变更为:“□(**)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错误或偏差,均应进行错误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以调整,调整方法应按照变更的计量计价方式执行 变更为: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出现错误,应进行错误调整,调整范围中标人自行考虑。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详见专用合同**价格调整。 三、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增加一条**.*.* :*、变更估价未经审批实施的工程变更,不予纳入项目工程价款结算。 四、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未签字或盖章,现重新上传此封面。 五、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以最新的招标文件为准,特此通知。 招标人:隆昌市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亿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