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物料中心6台起重机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unit}]
2026-06-10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物料中心6台起重机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unit}]
安徽/合肥-2026-06-10 00:00:00

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物料中心*台起重机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

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物料中心*台起重机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物料中心*台起重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定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楼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合肥市春华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圣起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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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物料中心*台起重机采购项目澄清公告(一)

发布时间 : **********

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物料中心*台起重机采购项目澄清公告(一)

各投标人:

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物料中心*台起重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根据投标人疑问,现澄清回复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设备需求一览表描述为**型欧式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设备技术要求描述小车及起升机构运行在主梁下翼缘板上。所有制动器采用免维护型电磁盘式刹车。导绳器材质为球墨铸铁。主要配套件配置表中要求制动器为单推杆制动器(双制动),江西华伍、焦作重工。根据以上描述无法确定行车类型,小车在主梁下翼缘板上运行为欧式单梁结构。含有导绳器,起升为电磁盘式刹车的话,起升机构为葫芦结构。主要配套件配置表中要求制动器为单推杆制动器(双制动),江西华伍、焦作重工,这种制动器为卷扬式双梁电力液压制动器。请明确行车类型为欧式单梁还是欧式葫芦双,还是欧式双梁?

回复:根据招标文件供货要求《招标设备需求一览表》,本次招标起重机类型为欧式双梁起重机。

*、起升机构钢丝绳采用镀锌钢丝绳,无需维护或涂防锈油,重级制,高强度,安全系数不小于*。根据**/*****规定**工作级别行车钢丝绳安全系数起重机为大于*.*即可。

回复:根据**/*****规定,起重机**工作级别行车钢丝绳安全系数修改为不小于*.*。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澄清公告内容为准,其余不变。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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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 澄清公告(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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