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舞蹈类专场)
2026-06-10
辽宁/大连 中标结果
政府采购合同(舞蹈类专场)
辽宁/大连-2026-06-10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合同(舞蹈类专场)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辽宁省第十三届艺术节群众文化专场展演组织保障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址:北陵大街*****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大连金三角剧场管理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王家桥街**号*单元*层**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辽宁省第十三届艺术节群众文化专场展演活动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承接主体要求 (一)在辽宁省内登记注册,须具备法人资格和营业性演出许可证,能够开具正规演出发票。 (二)近*年内曾承办省、市、县各级政府组织的大型文艺演出活动,熟悉公共文化服务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具备大型文旅活动组织、跨区域出行保障、演出统筹与安全管理能力,能够全程保障演出团队往返交通、食宿安排、现场执行、安全防护及应急处置。 (三)严格落实活动安全管理责任,主动与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制定安全保障及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规范、有序。 (四)承接主体可以兼投兼中。 ★二、服务保障内容与时间安排 (一)活动内容 承接公司负责展演人员全程交通、食宿、演出协调、宣传推广等全流程服务保障工作。每场展演团队数量不超过**支。其中,音乐类展演每支团队演出人数不超过**人;舞蹈类展演每支团队演出人数不超过**人;戏剧类展演每支团队演出人数不超过**人(含乐队人数);曲艺类展演每支团队演出人数不超过**人(含乐队人数)。 群众合唱类展演每支团队演出人数不少于**人,不超过**人;广场舞类展演每支团队演出人数不少于**人,不超过**人。 (二)活动时间及地点 拟于****年*月在大连市举办舞蹈类专场展演活动。 (三)经费保障 舞蹈类专场展演**万元。 ★三、其他要求 *.按照《关于举办辽宁省第十三届艺术节群众文化专场展演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组织展演,如发生受不可控力影响的情况时,展演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延期调整。 *.签订合同后,活动承接主体提供合同款**%金额的演出发票,**个工作日内拨付合同首款。*场展演结束后,达到验收标准的活动承接主体提供合同款**%的尾款演出发票,**个工作日内拨付尾款即合同款的**%。 *.提前发布演出信息,制作相应的活动视频,提供推广宣传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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