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6-06-10 00:00:00
瑞安滨海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瑞安滨海新区城市芯附属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局于****年*月*日发起会商,有关职能部门对该工程初步设计文本进行了审查并反馈意见,设计单位根据各部门的审查意见对文本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依据瑞发改投〔****〕**号文件、用字第*******************号、工程概算审核报告书、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总平面批复等,现就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设科欣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该工程初步设计。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工程绿地面积*****.****,新建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新建活力绿道约*****,新建莘塍浦驳岸****.***。绿地率为**.**%。机动车停车位***个,非机动车停车位***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观绿化、河道驳坎、服务用房、管理用房、公共厕所、垃圾用房、开闭所、通讯基站、活力绿道、地下停车场、景观小品等。相关配套设施同步建设。
三、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投资概算*****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政策处理费*****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局拨款解决。
四、项目选址及用地
该项目选址于瑞安市滨海大道以西,民莘东路以南,瑞民路以东,由*****、*****、*****、*****、*****等五个地块组成,总用地面积*****.****。
五、招标方式
瑞安滨海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为该工程项目法人,项目施工、采购、监理等应按照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六、其他
(一)施工图设计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二)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瑞安分局、莘塍街道办事处、供电局、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瑞安水务有限公司、通发办。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项目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