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6-06-10 00:00:00
瑞安市潘岱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瑞安市潘岱街道北首社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文本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我局于****年*月**日发起会商,有关职能部门对该工程初步设计文本进行了审查并反馈意见,设计单位根据各部门的审查意见对文本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依据瑞发改投〔****〕**号文件、工程概算审核报告书等,现就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浙江嘉华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本。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工程为截污纳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接户管****米,***********污水管****米,污水检查井***座,**玻璃钢化粪池***座,**玻璃钢化粪池**座;新建*****雨水管****米,新建************雨水管****米,雨水口***座,雨水检查井***座,路面修复*****平方。相关配套设施同步建设。
三、工程概算及资金筹措
该工程投资概算为****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工程预备费**万元,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四、项目选址
该工程位于瑞安市潘岱街道北首社区(含白莲村、白象村、下湾村、瑞湾村、江边宅村共计*个区域)。
五、招标方式
瑞安市潘岱街道办事处为本工程项目法人,项目施工、采购、监理等应按照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六、其他
(一)原则同意瑞安市潘岱街道北首社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的设计内容,对雨水管网、污水管网、检查井等配套设施要统一设计,同步实施,并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衔接;工程设计须与相关规划及现状管网相衔接。
(二)施工图设计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供电局、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瑞安水务有限公司、通发办、新奥燃气公司。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项目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