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2026-06-10 00:00:00
****年本溪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
中标结果公告
****年本溪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招标评标工作于****年*月*日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束,中标候选人经法定程序公示已生效,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的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 中标人名称 |
中标价(元) |
| 鞍山市经开道路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 |
公告期为*天(****年**月**日—****年**月**日)
监督部门: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号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元永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泰辰商务大厦*座*门**楼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
邮 箱:**********@**.***
中标金额:*******.******
,****年本溪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本溪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年全省交通运输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批准机关名称)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年本溪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养护〔****〕***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交通运输厅计划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本项目施工的招标人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中元永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辽宁省本溪市境内。
*.*建设规模:该工程位于本溪市境内。涉及本宽线、丹霍线、鹤大线、集本线、沈环线、小灯线、柞本线等*条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主要工程量为热熔标线*****.*平方米、振动标线***.*平方米、清除标线****.*平方米。
*.*计划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招标范围:
****年本溪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图纸中全部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个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近*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年*月*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 * 个合同额不低于***万元的标线施工业绩,且验收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注:企业业绩应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①项目经理(*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②项目总工(*名):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类似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上述工作。
*.*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年**月**日 **:** 时之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驱动下载地址:*****://********.*******.***/********/**************.****?**********=*******;****************=********;***********=**;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
(*)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建立信用档案,并及时在系统中完成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的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未录入或未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招标人将 *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 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踏勘现场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集中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
*.*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月*日 *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招标公告中《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站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异议、投诉处理
*.*.* 异议处理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年*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公路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
招标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号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元永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号泰宸商务大厦*座**楼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
****年本溪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年本溪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招标评标工作于****年*月*日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企业资质、预期中标价、评审总分、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工期情况,投标文件中的企业业绩、主要人员证书信息、主要人员个人业绩信息,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企业资质、预期中标价、评审总分、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工期情况:
| 推荐意见 |
* |
* |
* |
| 中标候选人 名称 |
鞍山市经开道路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沈阳众磊道桥有限公司 |
江苏恒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 |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 预期中标价(元) |
******* |
******* |
******* |
| 评审总分 |
**.******* |
**.******* |
**.******* |
| 质量标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标段工程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安全目标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工期(日历天) |
***日历天 |
***日历天 |
***日历天 |
鞍山市经开道路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 序号 |
主要人员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任职时段截止时间 |
|||||
| * |
项目经理 |
袁阳 |
建造师证 安全*证 |
辽************辽交安*(**)******* |
* |
|
|
| * |
项目总工 |
高艳发 |
职称证 |
******** |
* |
|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 * |
****年营口市国省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 |
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 |
营口市 |
****年*月**日 |
| * |
****年营口市普通公路标线补划工程 |
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 |
营口市 |
****年**月**日 |
沈阳众磊道桥有限公司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 序号 |
主要人员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任职时段截止时间 |
|||||
| * |
项目经理 |
李丹 |
注册证 安全证 |
辽************辽交安* ******** |
* |
|
|
| * |
项目总工 |
刘春阳 |
职称证 |
******** |
* |
|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 * |
辽宁省****线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朝阳市)、朝阳市****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第一标段 |
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
朝阳市 |
****.*.* |
| * |
朝阳市****年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标线补划)三标段 |
朝阳市公路管理处 |
朝阳市 |
****.*.** |
江苏恒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人员信息公示汇总表
| 序号 |
主要人员 |
姓名 |
证书类型 |
证书编号 |
个人业绩信息 |
||
| 编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任职时段截止时间 |
|||||
| * |
项目经理 |
王健 |
建造师证 交安*证 职称证 |
苏************ 苏交安********* ************** |
* |
|
|
| * |
项目总工 |
王强 |
职称证 |
********** |
* |
|
|
企业业绩信息公示汇总表
|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委托人 |
建设地点 |
交工年月 |
| * |
朝阳市****年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标线补划)施工一标段 |
朝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
朝阳市 |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异议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法规依据;(*)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人为非投标人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为其他利害关系人;(*)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书或投诉书的签字盖章:异议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号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中元永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泰辰商务大厦*座*门**楼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高琳琳
联系电话:***********
邮 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