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6-10 00:00:00
浙江探程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区分局委托,根据《鄞州区部门小额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鄞营商办〔****〕*号)文件规定,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鄞州区公安分局首南派出所辅楼大会议室改造项目设计
招标控制价(元): ******元
最高限价(元): ******元
采购需求:鄞州区公安分局首南派出所辅楼大会议室改造项目设计改造装修约*****,包括装修、电气、排水、暖通工程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不含单独设计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止。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
质量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探程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高新宁波研发园*区**幢***室)。
方式:本项目支持现场报名、电子邮件等记名方式报名。将报名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扫描后发送至**********@**.***,发送后请电话联系:吴工,郭工,电话:*************,***********,领取招标文件。但未以记名方式登记、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报名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须提供联系方式(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费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元):***元,售后不退,未在获取截止前缴纳费用视为获取招标文件无效。
四、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
交纳要求:以网银、银行汇票(电汇)形式直接缴入账户。
①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探程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宁波银行湖东支行
银行账号:*****************
②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年**月**日**点**分 (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惠风西路**号鄞州区公安分局*楼会议室。
六、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点**分 (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惠风西路**号鄞州区公安分局*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线下交易说明:(*)本项目采用线下纸质方式开展磋商活动,不接受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按规定份数、密封要求递交,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开启、磋商、评审均现场进行,供应商需按要求派员到场。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区分局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号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探程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高新宁波研发园*区**幢***室
项目联系人:吴工,郭工
项目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