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服务(第3次)比价采购公告
2026-06-10
黑龙江/鹤岗 招标采购
鹤岗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服务(第3次)比价采购公告
黑龙江/鹤岗-2026-06-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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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医院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服务(第*次)比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服务(第*次)
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需求详情: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及省市政府部门等相关规定,使用专用的医疗废物包装物将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在所有废物的包装物上用标签等方式明确标示出正确的危险废物名称等相关信息,并与合同附件上的危险废物名称保持一致。同时尽可能提供危险废物生产工艺、主要成分及含量等信息。有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和交接,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 *、合法合规转运处置医院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液、药物性废物、感染性污泥,有专用车辆。感染性污泥*元/公斤、病理性废物**元/公斤、化学性废液**元/公斤、化学性试剂***元/公斤、药物性废物**元/公斤,运费价格按照***公里以内(往返)****元,超出***公里后,按照每公里加收*元。 验收要求:所有废物的包装物上用标签等方式明确标示出正确的危险废物名称等相关信息,并与合同附件上的危险废物名称保持一致。现场交接种类、重量,保证运输安全避免外泄。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
服务周期:****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工农区鹤岗市工农区育才路*号鹤岗市人民医院
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结束时间:**********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鹤岗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座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