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2026-06-10 00:00:00
萍乡市第七中学改扩建项目屋面防水、保温等劳务作业分包
采购单位: 江西萍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发布日期: **********
萍乡市第七中学改扩建项目屋面防水、保温等劳务作业分包成交结果公告
萍乡市第七中学改扩建项目屋面防水、保温等劳务作业分包
成交结果公告
萍乡市第七中学改扩建项目屋面防水、保温等劳务作业分包(招标编号:************************)于****年**月*日**时**分在萍乡建工集团智慧采购平台举行开标大会,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江西安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江西澳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结果公示期为 * 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示期间提出。
一、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二、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具体的异议事项;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被授权人持有效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以书面形式提交。
四、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以外时间提出的;
(*)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响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条款,凭借主观判断或隐测,提出事项带有明显感情色彩的;
(*)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其他不符合异议处理条件情形的。
五、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行为严重的将其纳入集团公司“黑名单”。
六、异议受理机构:
萍乡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江西省萍乡市萍乡建工大厦*楼
电话: ************
七、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江西萍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江西萍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分公司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