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岭南镇里兰村生猪养殖场项目建设(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合发改审批〔2026〕36号)
2026-06-10
广西/来宾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岭南镇里兰村生猪养殖场项目建设(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合发改审批〔2026〕36号)
广西/来宾-2026-06-10 00:00:00

关于岭南镇里兰村生猪养殖场项目建设(二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合发改审批〔****〕**号)

********** **:** 来源:合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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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山市岭南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报来的《岭南镇人民政府关于审批岭南镇里兰村生猪养殖场项目建设(二期)项目建议书的函》(岭政函〔****〕**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农民增加收入提供保障,原则同意建设岭南镇里兰村生猪养殖场项目建设(二期)。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合山市岭南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地点:合山市岭南镇里兰村。

五、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项目拟在养殖场现有建筑基础上加建一层,建筑面积****.**平方米;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建筑面积***.*平方米;另新建挡土墙总长***米。

六、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年度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

七、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并按规定办理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后报我局审批。

八、为确保建筑结构安全性,项目应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及施工单位出具详细的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并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建成后应委托鉴定单位对该房屋进行房屋安全性及抗震性鉴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收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邮编:******。)

合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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