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6-06-10 00:00:00
一、项目编号:************************分散公开*******
二、项目名称:缙云县公共卫生及应急医疗救治设施提升项目*县人民医院新建分院区工程血透机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 总价:*******.**(元) | 牵头供应商:宁波企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宁波企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温州凯睿建设有限公司 | 浙江省慈溪市宗汉街道西三环北路***号*号楼一层***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 | 缙云县公共卫生及应急医疗救治设施提升项目*县人民医院新建分院区工程血透机采购项目 | 缙云县公共卫生及应急医疗救治设施提升项目*县人民医院新建分院区工程血透机采购项目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洪明光(第*标项采购人代表),丁继红,吴见平,麻晓军,王维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文件执行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缙云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缙云县大桥北路***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缙云县城五云街道江滨巷**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晓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徐如锐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缙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缙云县财政局*楼
传真:
联系人:朱航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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