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聚仕兰庭项目诉讼代理法律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6-06-10
重庆 招标采购
长江师范学院聚仕兰庭项目诉讼代理法律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重庆-2026-06-10 00:00:00
重庆-2026-06-10 00:00:00
长江师范学院聚仕兰庭项目诉讼代理法律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采购单位(全称) | 长江师范学院 |
| 采购执行编号: | ******* |
| 采购品目 | 服务类 |
| 项目内容 | 代理我校向涪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返还多支付的***多万元工程款及相应利息、办理公共房屋及车位不动产权证;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前期分析、证据梳理、法律文书撰写、立案、一审庭审应诉及进度汇报等全部一审程序相关事宜。 |
| 采购预算 | ***,***.** |
| 拟中标供应商全称 | 重庆琪杰律师事务所 |
| 拟中标供应商地址 | 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号碧海新城*栋*楼 |
|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 *.项目特殊性强、时间紧迫,事关重大公共利益与群体权益。本项目涉案金额巨大、案情高度复杂,涵盖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争议、不动产产权办理等专业领域,关联 **** 余套房屋及 ***余个车位产权处置工作,直接关系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属于重大民生事项,亟需高效推进诉讼进程以防范风险、维护稳定。 *.拟定供应商具有不可替代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法定适用条件。拟定供应商长期为我校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深耕建设工程与不动产法律领域,且深度参与本项目前期诉讼咨询工作,全面掌握案件背景、争议焦点、核心证据及诉讼方案,熟悉项目全部保密材料。若更换服务团队,将导致诉讼工作中断、证据衔接不畅、策略难以延续,引发重大法律风险与程序延误,无法保障服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与专业性。综合项目实际情况,该供应商具备唯一性与不可替代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法定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
| 专家姓名 | 代富蓉 余继平 陈磊 |
| 专家工作单位 | 重庆德知律师事务所 长江师范学院 长江师范学院 |
| 专家论证意见 | 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法定情形 |
| 公示开始日期*公示结束日期 | ****年*月**日 **:** * ****年*月**日 **:** |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程莎 |
| 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