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2026-06-10 00:00:00
车辆定点维修保养及零配件供应商选取项目意向公开(*****************)(第*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现将车辆定点维修保养及零配件供应商选取项目意向公开(*****************)(第*包)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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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 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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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定点维修保养及零配件供应商选取项目 |
该项目为车辆维修保养和零配件供应服务项目,入围*家,预算**万元/年。合同签订采取“*+*”的模式,满*年后,双方认可可续签*年。项目内容:对所有车辆进行故障排除、维护保养、零配件供应、检修检测等服务。 |
主要为提供车辆维修保养及零配件供应,详见下文 |
** |
****年*月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一、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最近一年内不少于*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的免税证明及社保部门开具的最近一年内不少于*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或社保缴纳发票。
(七)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年或****年财务审计报告。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需具备二类含以上汽车维修资质,具备整车修理能力,并在有效期内。
二、服务要求
(一)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车型(大众、沃尔沃、三菱、北汽、依维柯、全顺、大通、猎豹、宇通大客、安凯大客等通用车型,解放、陕汽、东风等车型)都有能力和经验进行维修;
(二)在滨州市有固定经营场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三)甲方遇有维修服务时,乙方能及时响应,需要时提供上门故障诊断、维修服务;
(四)每次维修开始前,乙方需提供完整详实的维修报价,甲方有权要求两家同时报价,并择优确定承修商;
(五)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个月。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严禁使用旧件、翻新件代替新件,因此导致的损失由供应商无条件赔偿;
(六)需拆解才能确定故障原因并报价的,应接受在拆解后与其他服务商同时报价,报价高于其他服务商时,必须接受维修价格下浮;
(七)如出现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或乙方联合提高报价的行为,甲方有权停止服务并追究乙方责任;
(八)严格零配件管理制度。及时填报车辆维修零配件的进货信息(品牌、型号、价格、生产厂家、进货渠道等),配件进货单据及发票留用备查,不接受定额发票;
(九)零配件及材料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为原厂、原装正品新件,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及翻新件。如遇特殊情况需选择非原厂产品,要经甲方同意。上述产品如果实行国家强制认证或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三、经费结算
(一)报价机制。中标服务商根据需求方车辆维修和零配件需求,对车辆维修项目和零配件进行报价。
(二)定价机制。需求方根据中标服务商家报价情况,综合考量,确定一家服务商进行车辆维修和零配件供应服务。
(三)结算机制。服务商完成车辆维修和零配件供应服务,无质量和服务问题后,需求方及时对服务费用进行结算。
注: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监督部门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