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辛县新能源充电桩微网二期建设项目EPC的澄清答疑
2026-06-10
安徽/亳州 变更澄清
关于利辛县新能源充电桩微网二期建设项目EPC的澄清答疑
安徽/亳州-2026-06-10 00:00:00
关于利辛县新能源充电桩微网二期建设项目***的澄清答疑 ********** 利辛县新能源充电桩微网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
关于利辛县新能源充电桩微网二期建设项目***的澄清答疑
发布时间: **********

关于利辛县新能源充电桩微网二期建设项目***的澄清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现对利辛县新能源充电桩微网二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答疑。此次澄清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请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文件澄清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中

*.*.*

是否执行异常低价评审

执行      不执行

异常低价规定指标

投标费率投标报价小于**%

修改为

*.*.*

是否执行异常低价评审

  执行      不执行

异常低价规定指标

投标费率投标报价小于/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中“*.* 实施方法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符合《发包人要求》中材料、设备的推荐品牌要求,无相关要求的,承包人须提供经发包人认可的优质品牌产品;”修改为“*.* 实施方法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符合《发包人要求》中材料、设备的要求,无相关要求的,材料、设备进场前须征得发包人认可;”。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中“*.* 材料和工程设备 (*)承包人实施过程中,采用的材料、产品、设备必须有原产地证明,且品种、规格、型号、性能、档次、技术参数等必须满足相关要求并得到发包人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否则发包人可以对承包人处以****元/次的违约金;若承包人未按推荐品牌施工,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拒不整改,发包人有权扣除该施工部分造价(含管理费、利润、措施费、税金),并就情节严重处以违约金(该施工部分造价的**%)或解除合同;如报验资料和实际施工不符的,除按规定整改外,另处承包人*****元/次的违约金。”修改为“承包人实施过程中,采用的材料、产品、设备必须有原产地证明,且品种、规格、型号、性能、档次、技术参数等必须满足相关要求并得到发包人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否则发包人可以对承包人处以****元/次的违约金;若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进场前未征得发包人及监理的认可,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拒不整改,发包人有权扣除该施工部分造价(含管理费、利润、措施费、税金),并就情节严重处以违约金(该施工部分造价的**%)或解除合同;如报验资料和实际施工不符的,除按规定整改外,另处承包人*****元/次的违约金。”。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中第二节定标办法修改详见附件*。

由此给各潜在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利辛县现代安车新能源有限公司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日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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