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6115号)
2026-06-05
黑龙江/齐齐哈尔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6115号)
黑龙江/齐齐哈尔-2026-06-05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作者: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包*

二、项目名称:民警餐厅食材采购(二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省国之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欣豪王府*区**号楼***室

被投诉人*: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

被投诉人*:黑龙江省泰来监狱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泰来镇八一路北端

相关供应商:泰来县牛牛生鲜超市(个体工商户)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家和美商城综合楼*号楼*号商服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一)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其提供的制造商仅持有《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无《大牲畜定点屠宰证》。

(二)制造商为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应禁止参与政府采购。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认定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本项目可以从合格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责令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投诉事项(一)部分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一)部分不成立。投诉事项(二)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二)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黑龙江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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