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6-06-10 00:00:00
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龙港新城产城融合共同富裕示范项目*海景路(产业大道*环科路)、滨海路(物流大道*产业大道)建设工程见证取样(材料)检测、现场检测、桩基检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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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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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龙港新城产城融合共同富裕示范项目*海景路(产业大道*环科路)、滨海路(物流大道*产业大道)建设工程见证取样(材料)检测、现场检测、桩基检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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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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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港新城产城融合共同富裕示范项目*海景路(产业大道*环科路)、滨海路(物流大道*产业大道)建设工程见证取样(材料)检测、现场检测、桩基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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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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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龙港新城产城融合共同富裕示范项目*海景路(产业大道*环科路)、滨海路(物流大道*产业大道)建设工程见证取样(材料)检测、现场检测、桩基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乐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龙港新城产城融合共同富裕示范项目*海景路(产业大道*环科路)、滨海路(物流大道*产业大道)建设工程见证取样(材料)检测、现场检测、桩基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龙港新城产城融合共同富裕示范项目*海景路(产业大道*环科路)、滨海路(物流大道*产业大道)建设工程见证取样(材料)检测、现场检测、桩基检测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龙港新城产城融合共同富裕示范项目*海景路(产业大道*环科路)、滨海路(物流大道*产业大道)建设工程见证取样(材料)检测、现场检测、桩基检测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本次检测服务期为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工期,直至所有工程综合验收合格并资料移交备案且办理竣工结算审核完毕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参加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检测机构综合资质或投标人具备检测机构专项资质(包括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的专项检测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上批准的计量认证范围及限制要求里必须有与招标范围内相对应的参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乐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乐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客户端下载地址*****://*******.******.***/**********/******************/********/***/*************.******.***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龙港市世纪大道****号龙港市政务客厅*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提交方式: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可在乐采云系统**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中在线提交质疑,如对质疑回复不满,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港市海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龙港市月湖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大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国际未来科技岛温州智能谷**栋*楼 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王生国 质疑联系方式:*********** 附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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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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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业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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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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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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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采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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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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