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自提原料运输服务项目(2026年)招标公告
2026-06-10
山东/济南 招标采购
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自提原料运输服务项目(2026年)招标公告
山东/济南-2026-06-10 00:00:00

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自提原料运输服务项目(****年)招标公告

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自提原料运输服务项目(****年)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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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自提原料运输服务项目(****年)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资金自筹,出资比例***%,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自提原料运输服务项目(****年)
*、项目类别:服务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项目名称: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自提原料运输服务项目(****年)。 项目编号:*****************。 *.项目地点:赤峰市巴林左旗凤凰山工业园区。 *.招标范围及条件: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自提原料运输(运输目的地为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原料运输包括铅精矿、锌精矿、铅银矿、铅锌混合矿等原料,总重量约**.**万吨(湿重),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个标包 *标包:运输量约**.*万吨,运输范围为内蒙古地区相关企业; *标包:包运输量约*.**万吨,运输范围为天津港、青岛港等港口及内蒙古地区以外的相关企业。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设含税控制总价和含税单项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总控制价是:含税总价控制价(含增值税*%税率)为****.**万元,其中: *标包含税总控制价(含增值税*%税率)为****.**万元; *标包含税总控制价(含增值税*%税率)为****.*万元。 招标控制含税单价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出对应标包及单项控制价;本项目增值税税率固定为*%,不接受其他税率报价,否则投标按无效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须具备:
①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②拟投入的运输车辆具备有效的车辆营运证;
*.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仅限其中一家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天眼查***.**********.***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近三年(****年*月*日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以下列查询载体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登录“信用中国”网站,选择“信用服务”,在“信用分类查询”中选择“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近三年(****年*月*日至今)无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需出具无商业贿赂、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无围串标行为承诺书;
*.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采购文件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 **:**:**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西进时代中心*座
五、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递交截止时间:********** **:**:**
*、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鲁商凤凰广场二期*号楼*****济南唐冶希尔顿惠庭酒店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鲁商凤凰广场二期*号楼*****济南唐冶希尔顿惠庭酒店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
地址:赤峰市巴林左旗凤凰山工业园区
联系人:高宏扬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东恒弘文项目管理(山东)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西进时代中心*座****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九、其他说明
*.获取时间:从****年*月**日**时**分到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完善信息、搜索该项目进行报名(不必办理**锁),报名成功后联系招标代理采用现场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项目登记。投标人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和招标代理处的登记,均须在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内进行,逾期报名、登记或逾期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未办理登记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
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成功后,向招标代理登记并提交资料(现场或电子邮件);现场获取须提供《响应函》,响应函格式自行设计内容,应包括:①投标人全称,投标人企业简介,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手机、电子邮箱,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②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④运输车辆具备有效的车辆营运证;⑤投标人股权关系证明(可登录“企查查”或“天眼查”等网站选取相应内容截图证明,方式不限);⑥“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网页截图;⑦“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截图;⑧投标人股权关系证明(可登录“企查查”或“天眼查”等网站选取相应内容截图证明,方式不限);⑨投标人近三年(****年*月*日至今)无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⑩无商业贿赂、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无围串标行为承诺书;(*)采用电子邮件形式获取的,须将现场应提供的资料,经彩色扫描后发送邮件至********@***.***邮箱,同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单位名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开票信息等。
*.等待审核回复通知(招标代理邮件或电话回复);
*.按邮件回复缴纳文件费用或补充材料;
*.将汇款凭证发送至邮箱********@***.***;
*.招标代理确认费用后将按投标人提供的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等资料:
(*)获取文件时,将在资格要求中的载体和渠道,对存在不同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进行查询,一经查实,取消所有关联单位投标资格。
(*)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文件费用:***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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