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设备公司-技改项目建(构)筑物结构安全性检测与鉴定服务(年标)变更公告第1次[变更公告]
2026-06-10
辽宁 变更澄清
本钢设备公司-技改项目建(构)筑物结构安全性检测与鉴定服务(年标)变更公告第1次[变更公告]
辽宁-2026-06-10 00:00:00
辽宁-2026-06-10 00:00:00
本钢设备公司*技改项目建(构)筑物结构安全性检测与鉴定服务(年标)变更公告第*次[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
按照委托方申请,本项目采购方案中“一、项目基本情况介绍”*“*、服务要求”中涉及“(*)服务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变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原条款内容:“中标方须具备**小时连续现场实施作业的能力,且接到招标方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检测鉴定工作(电话通知后计时,到场后以双方现场签字施工确认单时间为依据)中标方现场检测鉴定结束后*日内出具现场检测鉴定人员签字确认的过程版报告,报告满足下道工序所依靠的施工数据,*日内出具完整有效检测鉴定报告(单项工程施工结束后以招标方提供的双方签字确认离场施工结束单的时间为依据),若中标方未能按时进场或未能按时编制完成检测鉴定报告,结算时以单项工程结算总额扣除**%工程款挂账(以双方拟定接收报告单为依据)。”
现变更为:(*)服务要求:中标方须具备**小时连续现场实施作业的能力,且接到招标方通知后**小时内抵达对应本钢厂区门卫准备实施检测工作(电话通知后计时,到场后以双方现场签字施工确认单时间为依据)中标方调试验收或检测结束后*日内出具现场检测人员签字确认的过程版报告,报告需满足下道工序所依靠的施工数据,*日内出具完整有效检测或验收报告(单项工程施工结束后以招标方提供的双方签字确认“离场施工结束单”的时间为依据),若中标方未能按时进场或未能按时编制完成检测或验收报告,结算时以单项工程结算总额扣除**%工程款挂账。(报告以双方拟定的接收报告单为依据,如确属其他客观因素导致或非投标人责任造成延误,经举证核实后不予扣款)。
此外,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请周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