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2026年义务教育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建设项目(二标段)澄清公告(二)[招标/资审公告]
2026-06-10
安徽/滁州 变更澄清
凤阳县2026年义务教育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建设项目(二标段)澄清公告(二)[招标/资审公告]
安徽/滁州-2026-06-10 00:00:00

凤阳县****年义务教育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建设项目(二标段)澄清公告(二)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凤阳县****年义务教育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建设项目(二标段)澄清公告(二)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凤阳县****年义务教育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编号:*******************答疑澄清内容发布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作如下修改:

*.*.*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承包人应于**日内向发包人提出相关费用索赔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由发包人承担因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工期顺延的相关费用支付义务,因承办人未能在上述约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作如下修改:

*.*.*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以及发包人需要的时间段内,可能对施工作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承包人应按照要求作出必要的配合,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承包人应于**日内向发包人提出相关费用索赔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由发包人承担因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工期顺延的相关费用支付义务,因承办人未能在上述约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请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此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注:本次澄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澄清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澄清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凤阳县政务新区惠政路

联系人:唐主任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闻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曲阳路***号*幢***室

联系人:朱帅

联系方式:***********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