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堂整修工程招标公告(2026-JHDSDS-G1001)(第二次)
2026-06-10
浙江/宁波 招标采购
礼堂整修工程招标公告(2026-JHDSDS-G1001)(第二次)
浙江/宁波-2026-06-10 00:00:00
浙江/宁波-2026-06-10 00:00:00
礼堂整修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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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礼堂整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工程内容:主要包括礼堂整修及公共厕所装修改造项目 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预算/最高限价:******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①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及非外资控股企业,有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三类人员”*类证书。 (*)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 * 名;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 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其他: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截止时间查询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浙江省 宁波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①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及非外资控股企业,有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三类人员”*类证书。 (*)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 * 名;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 * 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其他: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截止时间查询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年**月**日 **:**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三)投标地点:
浙江省 宁波市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年**月**日 **:**
(二)开标地点:
浙江省 宁波市
八、样品
采购包(*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叶先生
联系电话:***********、***********
邮 箱:***************@***.***
地 址:浙江省 宁波市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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