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海盐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5年财务收支的通知
2026-06-10
浙江/嘉兴 招标采购
关于审计海盐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至2025年财务收支的通知
浙江/嘉兴-2026-06-10 00:00:00
  •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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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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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海盐县审计局

关于审计海盐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至****年财务收支的通知


  • 发布时间: ********** **:**
  • 信息来源: 县审计局
  •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海盐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海盐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至****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以前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财政财务管理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海盐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至****年财务收支情况。

二、审计时间:****年*月**日起。

三、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审计期间,如需向审计组反映被审计单位问题的,可与县审计局联系,举报电话: ************* ;如有审计人员违反纪律问题的,可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反映,举报电话: ************* 。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海盐县审计局

****年*月*日

信息来源: 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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