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2026-06-08 00:00:00
玉发改审〔****〕**号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玉环市人民法院港南人民法庭业务用房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玉环市人民法院: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审批玉环市人民法院港南人民法庭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和相关资料收悉。根据该初步设计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浙江美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初步设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和规模
(一)该项目位于玉环市大麦屿街道汇丰东路。
(二)原则同意建设玉环市人民法院港南人民法庭业务用房
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业务用房、门卫室,以及给排水、电气等配套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含业务用房****平方米、门卫室**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工程技术标准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采用《民用建筑通用规范》《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人民法庭建设管理技术标准》等标准和法规、规范进行设计建设。
三、建筑及结构
原则同意建筑总平面和建筑方案及基础、结构形式设计。业务用房建筑为地下一层、地上三层,其中地下一层设置设备用房、停车场等,地上一层设置法庭、调解室、诉讼服务中心等,地上二层设置案件合议室、法官工作室、案件存放室等,地上三层设置驻庭宿舍、食堂、活动室等。主体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钻孔灌注桩基础,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年。
四、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公用工程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采用的消防、给排水、电气等工程方案。从市政给水管网引入两根*****市政给水管供应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排水系统室内采用污废分流、室外采用雨污分流,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市政电网引入一路****电源,并设置*****柴油发电机组,以满足用电负荷需求。
五、环保、节能、海绵城市
按照环保、节能、海绵城市法规规定做好设计工作,并落实相关措施。
六、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核定概算为****万元(包含建设用地费***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建设资金由省级资金补助及市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个月。
八、其他
(一)严格按照人民法庭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其余原则同意《初步设计评审会议纪要》意见
(二)建设单位做好与有关单位沟通协调,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
附件:玉环市人民法院港南人民法庭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概算
核定表
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
玉环市人民法院港南人民法庭业务用房
建设项目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核定概算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 | |
* | 土建工程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市政、亮化等配套工程 | *** | |
* | 设备采购 | **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 | |
* | 建设管理费 | ** | |
* | 建设用地费 | *** | |
* | 可研、勘察等其他费 | ** | |
三 | 预备费 | ** | |
四 | 概算总金额 | **** |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市府办,市财政局,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玉环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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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代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