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冈-2026-06-10 00:00:00
罗田县财政局关于对****年松褐天牛飞防药物采购项目投诉不予受理决定公告
一、项目名称:****年松褐天牛飞防药物采购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北康绿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号光谷总部国际*栋*层**号***室(自贸区武汉片区)
被投诉人:无
地址:无
三、基本情况
本机关于****年*月**日收到湖北康绿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送达的《投诉书》,并依法对该《投诉书》进行审查。****年*月**日,我局向该公司邮寄《投诉修改补正通知书》,通知书中已载明需要修改补正的事项和补正期限为收到告知函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据邮政快递物流信息显示,该公司已于*月**日签收该邮件。****年*月**日上午,我局致电湖北康绿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投诉书》上提供的联系人,其回复称不打算再投诉。截至目前,我局仍未收到湖北康绿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递交补正后的《投诉书》,按正常邮寄时间已经远远超过补正通知载明的补正期限。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一条“ (一)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应当在收到投诉书*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通知投诉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未按照补正期限进行补正或者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的规定,该公司关于“****年松褐天牛飞防药物采购项目”的投诉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罗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浠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年*月**日
罗田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