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FA00000098365 中交天津工贸有限公司长春环线沥青案件强制执行程序律师代理
2026-06-10
天津 招标采购
FWFA00000098365 中交天津工贸有限公司长春环线沥青案件强制执行程序律师代理
天津-2026-06-10 00:00:00
中交天津工贸有限公司长春环线沥青案件强制执行程序律师代理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
公告
公告标题:
中交天津工贸有限公司长春环线沥青案件强制执行程序律师代理
公告内容:

*.付款方式:工贸公司收到案件执行回款后**日内支付律师代理费(按照最终回款金额*报价代理费率办理最终服务费结算并支付)。

*.代理案件概况: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目前对方无有效可执行财产。已确权债权为****万元。具体案件信息需报名后与公司法务联系获取。联系人:胡瑶琪***********。

*.采购范围:案件强制执行程序及其他相关诉讼代理事项,包括编制诉讼文书、发送、接收诉讼文书、代为出庭、应诉、答辩、反诉、与法官沟通等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始至工贸公司收回全部欠款止

*.服务地点:债权人公司所在地天津及案件可能涉及到的各城市。

*.服务标准:按国家现行法规、相关政策性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咨询范围、内容进行咨询工作。

*.最高限价:代理费最高限价为标的额的**%。

*.资质要求:(*)资质要求:须为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连续正常执业三年以上(含三年);持有国内司法机构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十名以上(含十名)执业律师,至少十名执业律师具备五年以上(含五年)专业工作经历;具有规范、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丰富的专业法律服务经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反执业规范的行为 。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业绩要求: 具有国有企业、房地产企业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
(*)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无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合伙人律师担任负责人与联系人,执业年限*年(含)以上;具有国有企业或房地产企业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

*.资质要求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以证明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资质证书包括: 律师事务所具备营业执照,代理律师具备律师证书。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其他: / 。
**.其他资料:需要同步上传报价表与案件处理方案

**.联系人:胡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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