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6-06-09 00:00:00
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苏家屯区****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苏家屯区****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包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苏家屯区民主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丁香街******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苏家屯区****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包
服务类
名称:苏家屯区****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养老服务)
服务范围:****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服务对象分为关爱型和普惠型两类人群。沈阳市户籍且在沈居住的关爱型老年人及普惠型老年人,在居住地社区(村)申请享受免费居家养老服务。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不属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 注:已享受“****年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老年人家庭(沈阳市养老服务管理平台中已由民政部门审核通过人员)。已在享受“关爱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不再同时享受家庭养老床位上门服务待遇。 服务街道涵盖:民主街道、八一红菱街道、林盛街道、十里河街道
服务要求:一、服务项目 (*)城市地区。城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为理发、助浴、送餐、制作老年餐、室内清洁、起居照料、陪同代办*个服务项目。 (*)农村地区。农村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理发、起居照料、陪同代办*个服务项目。考虑到农村老年人居住地较为分散的特点,对行动自如的老年人适合在集中场所开展服务,服务地点可选择已有的互助幸福院或利用村便民服务中心、闲置学校、民房、农家大院等场地。对于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服务方应合理安排时间和服务人员,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计划制定 制定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计划。由中标人结合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和家庭照护需求,为老年人制定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计划。 中标人应结合本项目服务内容,制定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计划方案、养老服务方案、管理方案、风险防范机制、应急预案、培训方案等方面。 (*)协议签订 由中标人与服务对象或其代理人签订服务计划,若产生采购人付费标准以外时长的费用,需由中标人与服务对象协商约定收费标准。中标人要建立投诉反馈机制,做好服务安全预案与风险事项告知。 (*)登记备案 由中标人为签约老年人办理家庭养老床位登记手续,建立服务档案,并报所属地区民政局备案。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结算工时 *理发头发的修剪、清洗等,不包含焗油、染发等*.*小时次 *助浴擦浴、淋浴等并更换衣物*小时次 *送餐将餐饮送到指定地点(餐费另计)*.*小时次 *制作老年餐为老年人制作“二菜一汤”套餐(不含食材)*小时次 *室内清洁老年人居室的地面、桌椅、餐具、床和衣物等清洁、整理(不含擦玻璃)*.*小时次 *起居照料清洁面部、口腔、手部、梳头、穿衣和如厕,重点照护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日常起居*小时次 *陪同代办陪同老年人在住宅附近周边区域户外散步、就近购物、缴费、探访、就医等,帮助老年人就近缴纳日常生活必需的相关费用、购买日常必需品等(代缴代购所需费用由老年人或其监护人承担)*小时次 二、服务终止 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发生时,服务终止: (*)签约服务对象去世; (*)签约服务对象居住地变更; (*)签约服务机构被依法依规责令停业整顿或关停; (*)经老年人能力评估复评,服务对象身体状况不再符合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服务对象范围的; (*)其他导致服务终止的情形。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一、服务对象及标准: (一)关爱型 *.沈阳市户籍且在沈居住的**周岁(含)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经评估为轻度失能、中度失能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经评估为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沈阳市户籍且在沈居住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经审批符合条件的关爱型老年人,选择保留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的,每月可享受**小时免费上门服务;已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可同时享受**或**小时免费上门服务。 (二)普惠型 沈阳市户籍且在沈居住的**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 已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普惠型老年人,不可同时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待遇,此类老年人每半年可自主选择一次待遇转换。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任希杰、王锦波、张艳、卜军、姜广旭(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苏家屯区****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收费标准收取,收费基数为各包预算金额。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苏家屯区民政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牡丹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禾辉项目管理(辽宁)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国鑫
电 话:************
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