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2026-06-09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沙湾市基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项目*消防设备购置(二次)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枭云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号*幢*****室
被投诉人: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号万科中央公园**栋*层
五、基本情况
沙湾市应急管理局委托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沙湾市基层应急救援能力提升项目*消防设备购置(二次)(项目编号:****************(*)),采用公开招标进行政府采购,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开标,****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和****年*月**日投诉人向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分别提出质疑,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投诉人对新疆托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回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就“评审专家设定**分钟询标时间符合财库[****]*号相关规定”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就“中标单位中小企业数据错误”作出的质疑答复违法,非法限制投诉人主体资格,未履行法定核查义务,敷衍回避核心质疑事项。
五、本机关对投诉人提出的投诉事项进行审查核实如下:
答复*:一是依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规定“给予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分钟”,本项目评审专家设定询标时长**分钟,满足政策最低时限要求。二是该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前备存全套异常低价成本测算资料,异常低价书面澄清系法定正常评审审查程序。投诉人未在评审小组明确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澄清及印证材料,评审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号)第六十条,明确未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标明原因。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答复*:该项目符合性审查表,评审委员会明确你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标明原因。你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后续评审活动及采购结果对你公司权益不产生实际影响。该投诉事项予以驳回。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第二条;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号)第六十条;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
综上,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予以驳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沙湾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期间,投诉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沙湾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