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2026-06-09 00:00:00
【竹溪县中心】竹溪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项目竹溪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项目农业机械采购项目第*次答疑(标段编号***********************)
关于竹溪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项目农业机械采购项目的澄清公告招标编号(***********************)
现对“竹溪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项目农业机械采购项目”做出如下澄清: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 项目性质: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属性:整体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投标人须知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人须知附录一第 * 条:采购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因项目性质、政府采购政策及中小企业预留采购的相关表述存在文本及法律定性偏差,现统一更正为: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不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次更正项目属性及中小企业预留政策适用的文本与法律定性错误、还原项目法定真实属性,未变更有效投标资格、采购标的、评审及合同核心条款,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质性变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与市场公平竞争,更正行为合规合法、真实有效。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采购清单中,因书写失误造成部分设备参数单位标注错误,现统一更正如下:
(*)序号*茶园开沟机(平地):原参数开沟沟宽*******、沟深*******,现更正为沟宽*******、沟深*******;
(*)序号*茶园开沟机(山地):原参数开沟沟宽*******、沟深*******,现更正为沟宽*******、沟深*******;
(*)序号**微耕机:原参数旋耕宽度*******、耕深*******,现更正为旋耕宽度*******、耕深*******。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本次澄清内容涉及项目采购属性、核心技术参数调整,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因本次澄清发布后距原投标截止时间不足**日,现将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顺延至****年*月**日。
本次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各投标人以本次澄清后的文件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招标人:竹溪县丰联智慧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