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2026-06-09 00:00:00
幸余路北、通生路西(******)地块首开区试桩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南通市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幸余路北、通生路西(******)地块首开区试桩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对幸余路北、通生路西(******)地块首开区试桩工程(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后审。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幸余路北、通生路西。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万元。
(*)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年**月**日,计划竣工时间:****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幸余路北、通生路西(******)地块首开区试桩工程施工图纸及清单中所示的内容。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述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上述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证书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文件要求执行。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提供现场踏勘确认函。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中《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本工程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无需另行进行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于****年**月**日**时**分以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崇川路*号国投大楼***室(从东门进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并在****年**月**日**时**分开标。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修改、补充、招标控制价公布的网址及栏目:“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公示栏”。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招标人:南通市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号产业技术研究院*号楼***室
联 系 人:单女士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二次最终上网版*幸余路北、通生路西(******)地块首开区试桩工程(公告+文件+控制价+图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