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2026-06-09 00:00:00
(****年第*****号)锦州石化分公司一批废旧物资转让项目挂牌公告
(****年第*****号 ) 锦州石化分公司一批废旧物资转让项目 交易机构:大连产权交易所
| 项目名称 | (****年第*****号 ) 锦州石化分公司一批废旧物资转让项目 | ||
|---|---|---|---|
|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 转让底价 | ***,***.** 元 |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交易品类 | 资产转让 | 资产类别 | 废旧物资 |
| 项目概述 | 本次转让废旧物资主要为醚化装置北侧工程预制场废钢结构、废铝浮盘等废旧物资。垃圾分拣场废铁。南污水工程建设剩余废旧物资,均已报废,不过磅整体外运处置,受让方须严格按照转让方现场作业要求进行实物交接,受让方自行负责装车、运输、卸车,受让方人员、车辆等进出转让方场所须遵守转让方相关规定。 标的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 ||
| 现场展示相关情况 | ****年*月**日上午*:**,古塔区重庆路一段*号,锦州石化分公司(该项目报名时登记的被授权人(授权书由大连产权交易所提供)持本人身份证参与现场踏勘,每个踏勘单位参与人数不超过两人,由被授权人在踏勘地点签署确认《踏勘确认书》,现场未签署踏勘确认书将无法参与后续的网络竞价。参与现场踏勘人员入场前需提前登记,详见公告预约处)(根据转让方要求,逾期不提交报名材料或审查不合格的企业不能参与标的踏勘和网络竞价,意向受让方报名及提交报名材料时间截止至****年*月**日**:**) | ||
| 挂牌公告期 | *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征集到少于等于*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长延长周期数:** 个, 延牌周期:* 个工作日。 | ||
| 名称 | 报废资产 | 计量单位 | 批 | |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一 | ||
| 其他信息录入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严禁挂靠及分包。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意向受让方经营范围包含废旧金属回收或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或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利用(任意一种)。 *.意向受让方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资质证书信息为准。 *.意向受让方须分别通过在“信用中国”网站(***.***********.***.**)出具证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出具证明近三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出具证明无不良行为记录(以本项目公告期内的生成日期为准)。 注意:意向受让方须在****年*月**日**:**前,将资料上传提交给大连产权交易所,经大连产权交易所及转让方公司审查,逾期不提交或审查不合格的企业不能参与标的勘验和网络竞价。意向受让方须派出该项目报名时登记的被授权人(授权书由大连产权交易所提供)持本人身份证参与现场踏勘,由被授权人在踏勘地点签字确认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现状,现场未签署踏勘确认书将无法参与后续的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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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本次转让废旧物资主要为醚化装置北侧工程预制场废钢结构、废铝浮盘等废旧物资。垃圾分拣场废铁。南污水工程建设剩余废旧物资,品质、完整程度、数量等均以踏勘期间实物现状为准(危废不进行外运),成交后表示受让方对现状的认可,价格不做调整。 *、 本次转让废旧物资均已报废,如果再次利用,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与锦州石化公司无关。 *、 本次废旧物资处置由受让方负责拆解、装车、清运出厂,受让方按照锦州石化公司车辆装载、运输等管控要求执行。 *、 意向受让方须参加现场实地勘查,对实物核对无误后再参加竞拍,处置、转让范围以现场踏勘时明确的范围为准,未踏勘人员禁止参加竞拍。踏勘时必须遵守相关业务人员现场指挥,如果违反锦州石化公司相关规定、不听从现场指挥将取消参加竞拍资格。 *、 若转让方公司主体名称变更,以变更后转让方主体名称签署合同,受让方不得提出异议。 *、 受让方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 受让方拆除废旧物资处置装车,原则要求挖掘机配置液压抓钢机、吸盘及液压剪配合,挖掘机型号不能低于**吨级,液压抓钢机具有万向功能。原则不进行明火切割,只允许对于抓钢机及液压剪操作能力外的使用吊车配合和进行明火切割。 *、 垃圾分拣场废旧物资非金属杂质较多,由受让方自行分拣并装运,非金属物资留在现场由转让方处置,部分废旧物资中含有非金属物衬里等,由受让方运走后自行处置。 *、 项目交接完毕后转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以资产对应进项税率为准)。 **、该项目现场踏勘人员名单完全参照公告预约情况,未报名预约的意向受让方及其人员无法参与现场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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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年*月**日**:**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 (*)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完成资质审核及踏勘预约; (*)通过线上上传方式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可持有效证件到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大连产权交易所窗口咨询); (*)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网络竞价须知》执行,由受让方承担,一次性支付。 *、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 (*)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开始与转让方签订《废旧物资处置合同》(含补充协议及附件),并在《废旧物资处置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并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款的**%。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废旧物资处置合同》后,若逾期支付交易价款,合同自动取消,并扣除全部交易保证金。 (*)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订《废旧物资处置合同》后、自转让方通知之日起**个日历日内将转让标的物全部清理外运完毕,现场清净,不允许有货物残留,否则将按照合同约定在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款,拆运废渣及垃圾须全部清运出施工现场,所需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如逾期,每天将从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经济补偿及相关法律责任。 (*)同意参加现场实地勘查,对实物核对无误后再参加竞价,处置、转让范围以现场踏勘时明确的范围为准,未指派人员进行踏勘的意向受让方禁止参加竞价。踏勘时必须遵守相关业务人员现场指挥,如果违反锦州石化公司相关规定、不听从现场指挥将取消参加竞价资格。 (*)同意派出该项目报名时登记的被授权人(授权书由大连产权交易所提供)持本人身份证参与现场踏勘,每个踏勘单位参与人数不超过两人,由被授权人在踏勘地点签署确认《踏勘确认书》,现场未签署踏勘确认书将无法参与后续的网络竞价。 (*)同意并知晓受让方在成交后,受让方须与锦州石化公司机动设备处签订废旧物资拆除合同(如涉及),与营销调运部签订废旧物资买卖合同。 (*)同意并知晓意向受让方在人员、设备、管理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能力,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同意对照标的物属性,自审自查自身资格条件,资格条件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告资格条件要求。受让方如有不满足公告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资格要求的情况出现,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同意本项目原则不进行明火切割,只允许对于抓钢机及液压剪操作能力外的使用吊车配合和进行明火切割。 (**)同意成为受让方后在提货期间需遵守锦州石化公司的有关制度和安全要求,不得造成转让标的物以外其它资产的损坏,若造成损失,则需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遵守锦州石化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安排的提货时间。 (**)同意成为受让方后在拆运标的物期间自行做好防火、防水、人身等安全防护措施,若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概不负责。 (**)同意成为受让方后进入转让方厂区必须按照转让方要求接受两到三天安全教育、办理相关入厂手续后方可入厂。办理入厂手续需要提供入厂人员与受让方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缴费证明。 (**)同意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受让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其自行承担。因受让方原因发生各种事故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须全额赔偿损失。 (**)同意成为受让方后在拆运过程中发生对周边环境的噪声、粉尘、施工产生的垃圾等污染,转让方视污染及对环境损害程度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施工产生的垃圾不能随意丢弃或处理,需要严格按照锦州石化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拆运,由此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须全额赔偿。因环境污染造成周边居民上访的,受让方应及时安抚处置,否则转让方将视情况轻重进行追偿。 (**)同意签订合同还需要同时签订*** 合同,必须严格听从转让方指挥,如有违反转让方企业管理制度,将按照合同约定在保证金中进行扣款。 (**)同意须持转让方在受让方全部交接和施工完毕后盖章的《项目完工确认单》前来大连产权交易所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资产清运的;如因转让方原因在合同约定期限未完成标的物外运,外运时间可按对应时间顺延;如因受让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接收、处置废旧物资的,每超过*天,扣合同履约保证金 *%的违约金。②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受让方擅自转委托的,应当承担合同履约保证金 **%的违约金;③受让方在资产清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或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其损失由受让方承担,并扣合同履约保证金 **%的违约金。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转让方还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废旧物资处置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大连产权交易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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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咨询联系人 | 刘先生 | 项目咨询电话 | *********** |
| 交易条件 |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交易方式说明 |
信息公告期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大连产权交易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信息公告期满,如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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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优先受让权情况 | 不涉及 |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元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一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让方签订《废旧物资处置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等);⑥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如发生上述违约情况,交易保证金由交易平台扣除相关费用后,其余归转让方所有。 |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废旧物资处置合同》约定支付除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后,转为交易价款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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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成交价款支付要求 | 一次性支付,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 | ||
| 履约保证金 | |||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合同金额 | ||
| 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 | 大交所代收取 | ||
| 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资产清运的;如因转让方原因在合同约定期限未完成标的物外运,外运时间可按对应时间顺延;如因受让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接收、处置废旧物资的,每超过*天,扣合同履约保证金 *%的违约金。②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受让方擅自转委托的,应当承担合同履约保证金 **%的违约金;③受让方在资产清运过程中给转让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或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其损失由受让方承担,并扣合同履约保证金 **%的违约金。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转让方还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 | ||
|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 持转让方在受让方全部交接和施工完毕后盖章的《项目完工确认单》前来大连产权交易所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锦州市 |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否国有 | 是 | 是否联合转让 | 否 |
| 注册地(地址) | 古塔区重庆路一段2号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注册资本(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袁庆斌 | |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 金融分类 |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 项目报名 | 王先生 | 报名电话 | ************* |
|---|---|---|---|
| 报名** | 网上报名地址 | ***.****.** | |
| 现场报名地址 |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窗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