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2026-06-09 00:00:00
一、询比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 | 资金来源 | 备注 |
扬水政**号**号**号执法艇维修保养项目 | *.** | 财政资金 |
二、询比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法人资格证明: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包括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纳税证明: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特定资格要求
船舶修造资质:具备有效的船舶修造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项目概况与总体要求
(一)项目目标
为确保“扬水政**、**、**”号三艘玻璃钢材质的执法艇顺利通过年度检验,保障其正常、安全运行,现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船厂进行系统性维修保养。
(二)核心要求
*.维修保养完成后,承修船厂须出具合格的维修报告,并配合采购人向海事部门申请年度检验。
*.所有维修保养工作须符合《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船建造规范》《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等相关法规及技术标准。
*.维修过程中更换的所有配件,须有产品合格证书。
四、维修保养期限
自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结束。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预付款;服务期结束后,乙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服务款。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
联系人:路先生
电 话:*************
地 址:扬州市太平北路**号
七、其它有关规定
*、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扬州市政府采购·服务商城网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询比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比实质性要求内容。
*、供应商须在平台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无论询比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自行承担。
八、评选方法
*、最低价评审法。已入围评审的报价供应商,经评委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响应文件满足询比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并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成为成交供应商;未入围的报名供应商不参与评审。
*、若供应商报价出现一致的情况,则按照采购条款规定,在系统中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其他
*、供应商必须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要求。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十、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
*、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
*、供应商须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在规定签字、盖章处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按废标处理。



